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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新规出台 将带来哪些影响?
2017-4-18 7:52:00  汉中日报  编辑:秦人

新华社记者 于佳欣 商务部

  商务部14日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被称为汽车流通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它将对汽车销售方式、消费者权益、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带来哪些影响?记者进行了采访梳理。 

影响一:汽车流通体系真正进入社会化发展阶段

   一直以来,在品牌授权制度下,各汽车品牌企业在我国构建了以4S店为主体的汽车流通网络,自建自用是其主要特征。这曾经对提高汽车营销和服务水平,规范汽车市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发展,这一制度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比如,汽车供应商凭借“品牌授权”处于强势地位,授权经销商只能“忍气吞声”,承担高额的4S店建设、经营等成本,最终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为改变这一现状,推进汽车流通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任兴洲表示,新办法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核心精神,即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让汽车销售市场更加开放,也标志着我国汽车流通体系真正进入社会化发展阶段。 

影响二:改变汽车销售模式

  品牌授权的模式一直饱受诟病。新规最大特点之一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
  “管理办法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这就为打破品牌垄断、充分市场竞争、创新流通模式创造了条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说。
  也就是说,今后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也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新规还有利于促进汽车流通全链条协同发展。管理办法鼓励销售和服务分离,有助于促进售后服务市场的竞争,提升售后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影响三:消费者将享受多样化购车选择和售后服务

  新规的另一大特点是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其是选择权和知情权的保护。
  管理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
  这意味着,消费者将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购买汽车的方式、选择服务网点。“不再需要凡事必去4S店,哪里方便、哪里实惠、哪里服务好就去哪里,这将从实质上使消费更加方便、更加实惠,消费体验将获得大幅提升。”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政策处处长肖荣臣说。
  此外,管理办法把供应商、经销商作为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的双主体,并要求经销商明示服务内容和价格,善尽重要事项提醒义务,并要求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 

影响四:更多释放三四线城市汽车消费潜力

  既然管理办法打破了品牌授权单一制,促进了市场充分竞争,那么它对活跃汽车消费市场有多大作用呢?
  胡剑萍表示,随着流通质量和效率提升,以及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新的管理办法将成为激发汽车市场活力的一把钥匙。”
  另一方面,销售多元化趋势发展,也会推动汽车流通网络向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下沉,能够更好地满足城镇化发展需求,有效地释放这些地区的消费潜力。 

(据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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