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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郡石人,位于富平县城关街道办谢村东石组北,现存两尊石造像为青石质,东西列放,东边一尊头部被毁,颈部有铆,残高1.60米,宽0.55米。偏西一尊较完整,高2.40米,宽0.55米,石造像戴冠帽,着长袍,双手作揖状于胸前,风化严重。2011年10月9日富平县人民政府公布该中华郡石人为富平县第四批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公布了保护范围,保护范围:A区:以两石人为中心,四周延伸5米。B区:A区向外延伸10米。中华郡遗址为北周时期在富平设立的地方郡治所在,现存石人为当时城郭南门标志之一,对研究南北朝时期政治、经济、军事和富平历史沿革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富平县文物旅游局组织对中华郡石人栽立保护标志碑,保护碑为青石材质,形制为100×130×20(cm),碑正面刻“中华郡石人”字样,碑背面刻有石人简介和保护范围。
保护标志碑的树立,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石刻文物的保护,明确了保护范围,另一方面也起到了对广大群众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提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