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游资讯 > 综合旅游资讯
用大数据为网络消费“保驾护航”
2016-10-27 8:21:00  陕西日报  编辑:秦人
    白树友
    刘女士大学毕业后在西安上班,母亲远在陕南山区,生活条件不好,又患有气喘病。刘女士省吃节用上网买了实体店看好的同款呼吸机,可打开包裹却发现实物和图片大相径庭。随后,她将此事投诉至执法部门,但因这家企业没有任何注册信息,且地址不明,刘女士的损失已无法追回。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销售商品和服务规模呈爆炸式增长,但由于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和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引发了大量的消费纠纷。
    随意打开一个电子商务网站,映入眼帘的是各类广告,有的网络经营者还强迫浏览者必须打开或阅读相应时间的广告才能看到该网站的主要内容。不法经营者正是利用网络市场的虚拟性、隐蔽性、开放性、跨地域性等特点,有意夸大产品功能,损害消费者利益。
    在网络交易中,交易双方从浏览商品、协商交易、确认订单和实际支付,都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能了解的信息仅限于网上图片及文字说明,所看到的经营者也只是一个代码。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经营主体身份难确定、难追责。
    与传统交易市场相比,网络经营者往往不开发票,使消费者缺乏必要的维权凭证。据统计,80%以上的消费者没有获得有效的交易凭证。同时,网络经营者借助格式合同逃避责任,使消费纠纷不能依法依规处理。
    如何让网络经营者守法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善服务、会管理,各级政府和执法机构要按照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理念,科学整合行政资源,破除部门壁垒,执法联动、综合治理、无缝衔接。
    对于网络服务经营者,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对第三方交易平台,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前置审批程序不合法的网站,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涉嫌无照经营的网站,坚决取缔。应采取联合监督手段,建立信息对接系统,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对于网络商品经营者,应采取分类监管和专项检查、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方式,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完善异地协查责任机制、协调机制和渎职失责追究机制,实现异地共管。
    其次,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多渠道并行的维权机制。在红盾网站开辟专门的网购投诉维权受理版块,方便消费者投诉,与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立对接机制。建立官方微博,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上局长信箱。加快构建以信息监管、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动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荣誉授予等方面予以限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
    最后,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都对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和互联网广告监管提出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加重违法成本。加快电子商务立法步伐,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等法规,便于执法机构治理规范。
点击查看pc网页

相关链接:

三秦游QQ群:
三秦游群①:3532197 (三秦文化综合群)
三秦游群②:24288209 (旅游活动群)
三秦游群③:81817349 (车友、自驾活动群)
三秦游群④:70760386 (年票专属群)
三秦游群⑤:146721821 (旅游咨询群)
三秦游群⑥:82616561 (旅行社合作群)
三秦游群⑦:93966174 (陕西特产供应商合作群)
三秦游群⑧:146722047 (投稿群)
三秦游群⑨:134982308 (摄影作品分享群)

微博互动平台:
新浪:http://e.weibo.com/sanqinyou
腾讯:http://t.qq.com/sanqinyou

        关注“三秦游”微信号:18966730327 。添加朋友或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长按二维码关注“三秦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