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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讯(记者 杨明)为保障导游安全执业,近日市旅游局、市交通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旅游客运车辆须规范设置“导游专座”,配备印有“导游专座”字样的座套,鼓励导游和广大游客对不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等不安全行为进行举报。
“导游专座”应设置在旅游客运车辆前乘客门侧第一排乘客座椅靠通道侧位置,应配备印有“导游专座”字样的座套。鼓励导游和广大游客对不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等不安全行为进行举报。
对于此前营运车辆中存在“折叠座椅”的情况,此次通知中做出了明确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营运客车不得在车厢内任何位置设置折叠座椅,在用营运客车的折叠座椅不得使用。
据悉,各区县旅游主管及交通运输部门将督促旅行社及旅游客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导游专座”设置及安全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未落实要求的旅行社和旅游客运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可拒绝为其提供服务;逾期未整改的旅游客运企业,旅行社不得租用其旅游客运车辆。
(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