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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016-6-15 11:15:00  陕西省旅游局  编辑:秦人

为了准确衡量旅游业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贡献,近期,我们会同西安财经学院统计研究院对陕西省旅游业综合贡献率进行了专题调研与核算,分析结果显示,陕西省旅游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一、陕西省旅游业综合贡献率研究结果分析

(一)旅游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和拉动作用不断提升。 测算结果表明:旅游业对全省GDP的综合贡献达到了14.9%,对就业、投资、税收及关联产业的拉动效应显著。

2012年到2015年,旅游业直接增加值从1064.03亿元增加到1563.30亿元,年均增长10.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7.35%提高到7.95%,提高了0.6个百分点;对地区生产总值的直接贡献率从8.02%提高到9%,提高了0.98个百分点。旅游业直接和间接增加值总和从1757.76亿元增加到2707.79亿元,年均增长15.49%;综合贡献率从13.27%提高到14.88%,提高了1.62个百分点。2013年到2015年,旅游业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分别为1.46、1.31、1.11个百分点。

(二)旅游业是拉动消费和投资的重要引擎,是推动供给侧改革的新增长点。旅游业既是生产型服务业,也是生活型服务业,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与110多个行业相关、融合发展,已成为全省消费和投资的热点,也是当前推动供给侧改革的新增长点。

自2012年至2015年,来陕游客支出总额(旅游总收入)增速连续高于全省GDP增速。其中,2015年旅游消费总额突破3千亿元,同比增长19.2%。从投资角度看,旅游投资需求旺盛、领域广、潜力大,正在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进入旅游业。2015年,旅游业直接投资首次突破2千亿元,达到了2113.12亿元人民币,直接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10.81%,旅游业直接和间接投资3367.19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17.23%。

从供给侧改革角度看,中国旅游业已进入全民旅游和个人游、自驾游需求为主的新阶段,对旅游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求旅游业从传统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增长点,而且要求加大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构建旅游产业新体系,提升旅游需求要素供给的质量和数量,促进供需协调。

(三)旅游业对我省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旅游是民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旅游业就业容量大、门槛低、层次多、方式灵活,既有适合广大民众参与就业的大量岗位,又有适合不同类型的高层次人才创业的众多机会,在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妇女创新就业等具有特殊优势,适合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创意热情。

2015年,全省旅游业直接就业人数为217.26万人,占全省就业总人数的10.49%;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人数为333.08万人,占全省就业总人数的16.08%,比2012年的168.81万人增加了48.45万人。

旅游业还是我省扶贫开发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目标准、成本低、见效快、受益面广、返贫率低、受益期长等主要特点。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因旅游而受益农户占被调查农户的24.76%,旅游收入在受惠农户家庭可支配收入中占54.57%,在全部被调查农户家庭可支配收入中占18.9%;受益农户人均增收2852.94元,是未受益农户人均收入的1.39倍;农户因旅游而获得的收入中,开办农家乐收入占32.57%,出售农副产品收入占16.50%,提供旅游服务收入占6.93%,其他因旅游而获得的收入占43.99%。

(四)旅游对相关行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分析结果表明,从旅游业所占比重看,2012年到2015年,旅游业在第一产业中所占比重从4.68%提高到5.77%,在第三产业中所占比重(含旅游业自身)从19.88%提高到20.14%,旅游业已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重要产业。

2015年旅游业对主要行业的贡献为:在住宿餐饮业总产值中占63.36%,在批发零售业中占26.88%,在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中占25.24%,在房地产业中占10.22%,在其他第三产业中占15.86%。 旅游业对关联产业的拉动效应大于关联产业对旅游业的贡献效应,是现代服务业中发展最为活跃的产业之一。

(五)旅游业对全省税收的直接贡献率超过7%。      

2012年到2015年,旅游业带来的直接税收从141.45亿元增加到174.02亿元,年均增长7.15%;旅游业综合税收从276.0亿元增加到343.15亿元,年均增长21.16%;旅游业直接带来的税收占全社会综合税收总额的比重从5.69%提高到6.24%;旅游业带来的综合税收占全社会税收总额的比重从11.10%提高到12.30%。2015年旅游业对地区税收的直接贡献率达到7.29%。

二、陕西省旅游业综合贡献率研究思路

本课题研究以陕西省旅游增加值核算为基础,并开展其他专题研究。总体思路是: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5)》界定旅游产业的范围,按照旅游总收入及其构成,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和专项调查取得的数据,筛选出与旅游消费直接相关的产业部门。从各涉旅部门中按剥离系数(剥离系数=旅游总产出中某部门的产出/该部门总产出)将旅游业总产出(旅游业总产出=旅游总收入+财政转移支付+旅游业新增固定资产)从涉旅部门的总产出中剥离出来,转变成不含旅游的纯部门,将剥离后形成的旅游部门作为独立部门编入投入产出表中。根据2012年陕西省42部门投入产出表、结合旅游总收入及构成,重新调整和扩编含旅游业的投入产出表,根据该投入产出表建立投入产出模型,并据此计算旅游业增加值、最终使用构成及基于扩展投入产出模型的直接消耗系数、完全消耗系数、影响力系数、感应度系数等分析系数。

三、课题研究结果的校核

2016年5月5日,省旅游局召开了由省统计局核算处、综合处、人口就业处、贸经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西安交通大学等3所高校教授参加的专家评审会,对《陕西省旅游业综合贡献率研究》课题方案和结果进行了评审。评审组认为,该研究思路清晰、合理,方法具有科学性和创新性,特别是充分利用了投入产出原理,编制出包含旅游业在内的扩展投入产出表,深入揭示出旅游业对相关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以及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情况,对研究旅游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课题研究所依据的基础数据为第三次经济普查、2012年陕西投入产出表、陕西省统计年鉴、中国税务年鉴等官方公布的最新数据,具有较高的公允性和可信度。课题分析结果对全面认识陕西旅游产业地位及其对全省社会经济的贡献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按照评审组建议,我们在获取省统计局全省分行业价格指数、分行业增加值率、分行业固定资产形成率等基础数据后,再次对课题测算结果进行了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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