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门票提价需提前半年公布,不得强行向游客销售套票;旅行社带游客到商场购物若买到假货,游客可要求旅行社先行退赔。昨日,武汉市人大发布,《武汉旅游条例》定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严厉打击旅游业乱象。
门票
提价前半年向社会公布
条例规定,旅游景区(点)提高门票价格的,应当在执行前六个月向社会公布。设有收费旅游点或者旅游项目的,应当分别设置单一门票和联票、套票,由旅游者选择购买,不得强行向旅游者销售联票、套票。
强行向旅游者销售联票、套票,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责令停业整顿7日至30日。
购物
买到假货可向旅行社索赔
游客到指定的旅游购物场所购物,买到假货,旅行社也要担责。条例规定,旅行社未按照旅游合同标准提供相关服务的,承担违约责任;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赔偿。
旅游者在与旅行社合同书面约定的旅游购物场所内购买的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的,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先行退赔;旅行社先行退赔后,有权向商品的销售者追偿。
安全
不公布游客流量最高罚1万
条例规定,旅游景区(点)应当制订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建立门票预约制度,在公共服务平台、游客服务中心及景区(点)入口等处公布实时流量和最大承载量。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应当提前公告,及时疏导,采取分时进入或者限制进入等措施。
未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或者没公布景区的实时流量或最大承载量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文明
进入“黑名单”出境受影响
条例规定,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信息动态管理,促进旅游者文明旅游。
今年1月,武汉游客杨某因在台湾旅游时谩骂、殴打导游,被正式列入“黑名单”。杨某也成为武汉首名被“官方认证”的不文明游客,其不文明行为记录被保存3年。
武汉市旅游局介绍,市民一旦被列入不文明游客之后,一定期限内在出入境、搭乘航班,甚至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限制,其工作和生活都将产生一系列影响。
作者:王荣海郭文杰